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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发布时间:2018/12/18 9:22:17

投标截止截止:2019/1/10 0:00:00

立即报名 距离报名结束还剩

招标文件

入围供应商:0家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采购量 产品描述 产品文件 图片
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 1批

供应商要求

发票要求: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供应商性质:
无特殊要求
注册资金:
无特殊要求
经营地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城市,松原市,白山市,通化市,辽源市,四平市,吉林市,长春市,

商务条款

投标要求:
无特殊要求
收货地:
>吉林
交货期:
0天

详细说明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HGC-JT-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董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荻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城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城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4 工程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的参与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57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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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报价名称 供应商 所在地区 本次报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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