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洮南市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监控设备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城市,松原市,白山市,通化市,辽源市,四平市,吉林市,长春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收货地:
- >吉林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洮南市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洮南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洮南市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洮南市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6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洮南市公安局
地址:洮南市
联系方式:马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洮南市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洮南市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652;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1010]-0912号;
项目预算:1873.8万元;
采购内容:电子监控设备;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且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贰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
7.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7.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7.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截图(须加盖公章;
7.6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贰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可供查询、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截图(加盖公章);及“中国裁判文书”截图(须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 2018年 10月 17 日至 2018 年10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13:00~16:00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500元,售出不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 2018年 11月 7 日9: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1月7日9:00 分在吉林省长春市澳美国际大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2、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洮南市公安局
地址:洮南市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且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7.2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贰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7.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7.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7.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截图(须加盖公章;7.6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7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