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消防改造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盘锦市,辽阳市,阜新市,营口市,锦州市,丹东市,本溪市,抚顺市,鞍山市,大连市,沈阳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收货地:
- >辽宁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BXZC20180800015)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3、建设地点: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4、投资规模:1039803.25元;
5、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用提供)(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用提供)(5)资质证书 (6)注册建造师证书(7)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报价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报价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报价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
缴纳截止期限:北京时间 2018年9月21日下午15:00时前。
五、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 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
联 系 人: 张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315室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第五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公告.doc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