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消防车辆 | 1批 | |||
装备器材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衡水市,廊坊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秦皇岛市,唐山市,石家庄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收货地:
- >河北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78070020002
项目联系人:吴春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7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8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8-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8-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要求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消防车辆或器材、设施的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车辆3C认证证书和车辆检验报告(可以是国IV的证书与报告,交车必须为国V车辆);5、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7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企业简介;7、保证金银行回执;8、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消防车、消防装备器材专业生产厂家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