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广州市第二期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CZ2018-1306)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视频监控系统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云浮市,揭阳市,潮州市,中山市,东莞市,清远市,阳江市,河源市,汕尾市,梅州市,惠州市,肇庆市,茂名市,湛江市,江门市,佛山市,韶关市,汕头市,珠海市,深圳市,广州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收货地:
- >广东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广州市第二期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CZ2018-1306)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广州市第二期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18-13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广州市第二期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76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762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广州市第二期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四)对要求原型演示或答辩的项目,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报名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9日公告之时至2018年8月29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9日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8月30日 9: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30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8年8月30日 9:00-2018年8月30日 10:00。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6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贺新华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 高强,联系电话: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陈继桦,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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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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