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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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云浮市,揭阳市,潮州市,中山市,东莞市,清远市,阳江市,河源市,汕尾市,梅州市,惠州市,肇庆市,茂名市,湛江市,江门市,佛山市,韶关市,汕头市,珠海市,深圳市,广州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收货地:
- >广东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万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3-201808-hy008-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8,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1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06日 至 2018年08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万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共联路20号创城高青华府联丰阁201号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共联路20号创城高青华府联丰阁201号室(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共联路20号创城高青华府联丰阁201号室(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万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共联路20号创城高青华府1单元11层01号房
联系人:李婉玲联系电话:
(三)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四路3号
联系人:黄伟华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万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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