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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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衡水市,廊坊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秦皇岛市,唐山市,石家庄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收货地:
- >河北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8120020001
项目联系人:高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消防中队
采购人地址:成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创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245号滏东写字楼26层2607、26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报名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1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本(营业范围须含消防车辆或汽车(制造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供应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半年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5、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车辆3C证书(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经销商报名)。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报名当天);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报名处持以上项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所需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套,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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