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120070008
项目联系人:张运玲
采购人:交警队
采购人地址:富强东路505号
代理机构:河北鸿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美东国际D座701
预算金额:1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须提供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公章);4、供应商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5、须投标人具有安防壹级资质;6、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此工程需与采购单位原有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存储,须提供现平台厂家开具的无缝对接证明(提供加盖厂家红章的原件)报名时还需要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2)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安防壹级资质;(5)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此工程需与采购单位原有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存储,须提供现平台厂家开具的无缝对接证明(提供加盖厂家红章的原件)投标人需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订好逐页加盖公章2套)到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开标时需要提供上述资料的所有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做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体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