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委托,就郑州轻工业学院禹州校区监控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禹州校区监控安装项目
2.2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1465号
2.3 交货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指定地点
2.4 工 期: 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质保期:2年
2.6 采购内容:禹州校区监控安装
2.7 预算金额:920121.26元
3.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应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用查询证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谈判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需要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谈判响应人所投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器、监控平台及软件)厂商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谈判响应人所投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器、监控平台及软件)必须同甲方现有产品进行兼容。(甲方现使用产品由谈判响应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8)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日期需要是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
4.1 谈判响应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于2017年 10月20日上午至2017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办理。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5.1 报名成功后的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网上缴费),费用为300元。竞争性谈判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0 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供应商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09时00分
6.3 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6.4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轻工业学院
联系人:石老师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交叉口北200米鑫泉商务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