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依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丰城市昌樟高速丰城(梅林)新收费站和昌宁高速连接线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FCCG-2017-GT073)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受到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XFCCG-2017-GT073
2、项目名称:丰城市昌樟高速丰城(梅林)新收费站和昌宁高速连接线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部分内容。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交通设施制造或经营范围, 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7)投标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参加投标;
(8)投标人必须出具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 15000 元的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投标人2017年少1个月合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及2017年少1个月依法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④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⑤投标人经审查的财务报表或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⑥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开标现场,并在开标后供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4、评标方法和原则: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金缴纳标书费,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6、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丰城市新城区三千套A区156号(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丰城办事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 27日下午17:30(正常上班时间)。
7、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17年9月 28日下午17:3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保证金账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帐 号:1408 1101 0400 1402 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795-7159030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丰城市新城区第二行政中心九楼开标室。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10、采购单位: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本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罗燕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丰城市站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