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消防中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标段:25顿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高压喷雾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ZB/G-192
沣东新城政采编号:2017FD383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沣东新城中队
地址:扶苏路3号附近
联系人:雷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
标段:25吨泡沫消防车1辆;
第二标段:高压喷雾消防车(微卡)3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标段人民币99.8万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135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14:30
(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14:3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欣艺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12990594221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