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化工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工程以国内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70511]-1141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资金100%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公寓及教学楼等消防水及消防栓系统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建设地点:吉林化工学院
2.4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原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也可),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14.1.1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5具有近三年度(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企业同时投标。
3.9外埠投标人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2014.1.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近三年度(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开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社会保险收费票据,及法人、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缴纳保险证明。)、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800 元,图纸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11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高限价约为:¥306.0000万元人民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 室
邮 编:130000
联系人:曹工、姚工
招标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