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兰陵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联系人: 韩主任
二、招标代理机构:枣庄金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街道东小花园5-1-1002
联系人:杨工 冯工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兰陵县七小、九小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SZFCG-2017-19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A包七小监控设备采购,主要有录像机、摄像机及配件等,B包九小监控设备采购,主要有录像机、摄像机及配件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带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件: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出示原件,复印件留存);
2、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七小、九小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包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及项目编号(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或委托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每天9:00-11:30,14:0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4、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5、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B包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编号(17CG0195)及项目简称。开标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到兰陵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纳收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无兰陵县政府大厅管理办公室缴纳收据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 8010 1421 0004 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八、本项目联系人:杨工 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