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11时00分
项目名称:康保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1430010001
项目联系人:刘国栋、杨海涛
采购人:康保县消防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康保县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19日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康保县建设大街路南)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康保县建设大街路南)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含消防车辆或汽车(制造或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或电子计算机系统(开发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含消防车辆或汽车(制造或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或电子计算机系统(开发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消防车辆3C认证证书(经销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1辆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
备注: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国家规定强制采购的货物应当符合国家强制认证制度和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08】3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新一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