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信号灯、区间测速设备1704022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120090003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采购人:滦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滦县交警大队
代理机构: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预算金额:21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滦县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投标人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银行开户许可证;(3)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4)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6年度(或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6)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招标文件售价:免费,不办理邮购,报名供应商须自带空白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
备注:报名供应商须自带空白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