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部视频监控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7-33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015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实施内容为视频监控等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学海路288号
6、交付日期:2016-6-14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9 2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6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1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人); 3.3投标人自带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南汇中学
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学海路288号
联系人:朱衡华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
联系人:唐炜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