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通知。 3.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圩区排涝设施视频监控
2、招标编号:SHXM-14-20170414-01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D2017-K012)
3、预算编号:14-17-z99553,14-Q17-191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用户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用户方指定时间
7、采购预算金额:3962974(国库资金:1975500;自筹资金:1987474)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通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5.上海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证明(上海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网页截图) (所有证明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红色公章上传)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7年 4月18 日09:00 至2017年4 月25 日16:00 ,(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上述资料,材料核查无误的合格供应商可于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9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16室, 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09:30-10:00至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大厅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来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需携带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控制价:3734431元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
联系人:徐华平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7室
联系人: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