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江西省明月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林火视频监控及指挥中心设备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YCCG-2017-1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清单中重型激光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含彩色透雾摄像机、长焦透雾镜头、数字云台、云台解码器等元部件)、森林防火指挥决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LED显示屏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0)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保证金、时间:
1、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锦粹新概念餐厅旁)
2、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2017年4月5日17:00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凭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退款,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3、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500万部分按照1.1%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不含税)。成交公告公示七日后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均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49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为: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④信用中国网站资信截图(盖投标人原色公章);⑤提供设备清单中重型激光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含彩色透雾摄像机、长焦透雾镜头、数字云台、云台解码器等元部件)、森林防火指挥决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LED显示屏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⑥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⑦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以上材料须用密封袋单独装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有效供应商参与竞标,若有多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评标总得分高的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若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
4、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7年4月11日上午09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6、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7、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和原件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预中标结果在公告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在一年后的10天内付清。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先生 李先生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锦粹新概念餐厅旁)
开标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报名联系人:黄蓉
项目联系人:周佳
十、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招标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