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NBGD-20171015S
二、项目概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1.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终以书面文本为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处(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32号207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堰路571弄66号)
八、开标时间:2017年4月7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堰路571弄66号)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代理公司: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处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户:94090154740000203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207室
联 系 人:李骁翔、张芝燕、颜祯祥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甬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