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701-101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五期监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1,66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根据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的说明,对在2015年7月17日暂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之前曾取得该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受证书有效期限制,视为符合本条件)。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1月10日 至 2017年01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人:李先生
传真:0757-88828485邮编:528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联系人:陈家翘
传真:0757-63862721邮编:5282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李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