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地址:莒南县隆山路
联系人:贾蕙羽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沭县常林路105号
联系人:高飞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智能交通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YHF-2016-033
采购计划编号:2016-执-1301
五、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为智能交通电子警察设备一宗,本项目为一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一级资质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5、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卡口、电子警察等交通安全智能系统建设的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2份;
6、所投主要设备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08日-12月14日,每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莒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安防一级资质证书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电子警察交通安全智能系统建设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2份;
(5)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全年度)等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不接受传真件及扫描件)。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5000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高飞廷
招标单位 | 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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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高飞廷 |
联系电话 | 15020305700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莒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