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2016年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设施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2016年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SZT2016HG/2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闫燕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亮、闫燕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人计划对北京公安处所辖的14个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设备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和购置,包括设备采购以及执法办案场所的装修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5.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7日09:00至2016年10月08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联系人:王亮、闫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