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17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石边路86号
联系方式:张卫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需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可附复印件。(4)投标人须对下述条款作出书面声明:1)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6:30 至 2017年10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fz.fjzfcg.gov.cn/n/fzzfcg/index.do)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投标人报名前须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fz.fjzfcg.gov.cn/n/fzzfcg/index.do)进行注册,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咨询电话: 0591-968975 ),经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等具体操作详见“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各用户操作手册 ”。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2、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