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双辽市乡镇消防水鹤建设工程已由双辽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省双辽市公安消防大队,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消防水鹤9个;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预算:约42.94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工程地点:那木乡、王奔镇、东明镇、新立乡、柳条乡、永加乡、服先镇、双山镇;
2.3 工期:30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除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2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在投标有效期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核实后资料原件返还,复印件备案。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双辽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双辽市南运路463号 邮编:136400
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五楼邮编:130041
联系人:赵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