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及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7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崔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及监控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及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7101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6,380,000.00元(包:4,500,000.00元;第二包:1,530,000.00元;第三包:35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等
第二包:信息化平台改造、医用显示系统等
第三包:电子设备等
注:供应商只可就上述三个标包中的任意一个标包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五、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除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外,包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05月26日至2017年06月02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询行贿需要)以上材料及本公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十、招标文件售价:包:人民币1000元/套;第二包:人民币500元/套;第三包: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崔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邮政编码:150090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1010017246313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其他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除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外,包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要求: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b、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