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平县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视频督查监控、人像卡口等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镇资采【2017】GK-020
3、项目地点:镇平县公安局
4、采购内容:项目主要设备有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视频督查监控、人像卡口系统等,投资约3600万,工期约12月,地点镇平市辖区,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监理招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6、预算金额:450000元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8年以上监理经验;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 不进行资格预审。
①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②拟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邮箱,中心查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
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四、投标人开标、评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2、所有投标人需提交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银行出具的回单以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回单。
3、以上资料开标时必须出具原件,另留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购 人:镇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地 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座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