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即公采2016164)
2.项目名称:丽山路等九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包)
3.项目内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爆闪灯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2.57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合法经营所投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中信号灯、联网式信号灯等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质保承诺函原件、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
除满足以上各包资格要求之外,所有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5.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即墨市文化路565号广泰大厦609室;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7年3月14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1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3月14日9时00分。
9.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1 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鹤山路835号
联 系 人:李祥银
10.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文化路565号广泰大厦609室
联 系 人:王妮娜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
银行账号:626202972
10.3投诉举报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