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牟县姚家镇镇区社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姚家镇镇区社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1-7;
2.2 交货地点:中牟县姚家镇镇区社区;
2.3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红外高速球机、机房管理服务设备、显示设备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安装到位;
2.5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安装验收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3.供应商可以是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须出具主要产品(监控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对一种产品只能报一个品牌;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因此,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6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进行投标报名。
4.2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耿女士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