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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保联动变事后赔偿为事中赔付 为交通事故伤者送去“救命钱”

2019-08-12 15:20:34 交通言究社 点击量:43744
  【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人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事故当事人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垫付医疗费的情况,而伤者急需得到救治,这既严重影响伤者的治疗效果,又给交警带来巨大工作负担,还易激化社会矛盾。面对这一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创新推出“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快速支付”措施。那么,该措施的实施有何意义?有哪些值得借鉴之处呢?内蒙古交警是如何推进这项措施开展的?
 
  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推出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经常出现伤者入院后没钱治疗的现象,其原因主要为:肇事驾驶人或伤者家庭困难,没有能力承担医疗费;肇事驾驶人认为肇事车辆已经投保,事故赔偿金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然而,按常规的保险理赔流程,保险公司需要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保险人提交的各种索赔单证齐全后才启动理赔流程,从事故发生到伤者拿到赔款,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可能一两年。对于躺在病床上急需治疗的伤者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有的伤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落下了终生残疾,有的甚至失去了性命,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升级,肇事驾驶人也可能因此面临刑事处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创新提出人伤事故理赔资金前置思路,会同银保监部门、保险企业,推出“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快速支付”措施,将保险事后赔偿提前到伤者抢救治疗之时。2018年6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与18家主要保险公司正式签约,标志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快速支付”在内蒙古全面启动,实现了交通事故医疗费快3天赔付到位。
 
  医疗费用快速支付 为伤者送去“救命钱”
 
  “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快速支付”措施的核心是人伤事故理赔资金前置,让交通事故当事人急需、盼望的“救命钱”无需等待责任认定,即可先行赔付,可以有效解决人伤事故发生后,医疗费用数额大、保险理赔周期长等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该措施的具体流程为:
 
  伤者或被保险人申请。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发生有人员受伤交通事故后,伤者(伤者委托人)或被保险人向交管部门递交《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申请书》。
 
  交管部门核查。交管部门对肇事车辆驾驶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过错、违法行为或过错与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肇事驾驶人是否存在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初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尽快为申请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建议书》。
 
  保险公司审核支付医疗费。承保保险公司收到《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建议书》后,对快速支付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快速支付条件的,与双方申请人共同签订《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快速支付协议书》,一个工作日内将医疗费支付给申请人用于伤者救治。
 

  图1: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赔付流程对比
 
  下面,通过两则案例来看看医疗费快速支付措施是如何为伤者救治解决燃眉之急的。
 
  ? 快速支付医疗费26万元,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免于截肢
 
  2018年8月29日,呼和浩特市的苗某驾驶私家车沿小丹坝村去往10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张某及电动三轮车乘坐人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由于陈某小肠断裂,张某多处骨折,且大腿受外伤感染组织坏死,治疗费用较高,苗某无力承担医疗费,而伤者家属都是农民,支付5万元医疗费后也无力继续支付高额医疗费。
 
  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玉泉大队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引导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流程,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建议书》。苗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建议书后,时间将赔款垫付到医院用于伤者治疗,先后支付医疗费26万元,解了伤者救治的燃眉之急,尤其是张某由于救治及时,避免了腿被截肢。
 
  ? 快速支付医疗费22.4万元,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018年4月20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某交叉路口左转弯行驶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宁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经医院诊断,宁某脑挫裂伤、颅骨骨折,需要进行多次手术。由于伤者伤情较重,花费较高,车主孙某在垫付6万元医疗费后再无力支付,伤者家属都是农民,也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
 
  在多伦大队事故办案民警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医疗费快速支付申请,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分6次支付医疗费22.4万元,使宁某得到及时救治。
 
  理赔资金前置 实现多方共赢
 
  “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快速支付”措施实现了“多方共赢、互为支撑”的良好格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 于伤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措施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操作性强、审批简单、垫付额度高,可以得到及时救治,致残、致死率显著降低。
 
  ? 于肇事者,减轻经济压力和因伤者伤情恶化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
 
  ? 于交管部门,“快速支付”是事故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理赔行为,交警不承担风险,避免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涉及的后期追偿问题,减轻工作压力的同时,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 于保险行业,管理和诉讼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在该措施中,保险公司按照次要责任的80%垫付医疗费,不会影响后续保险赔付,也打消了当事人垫付医疗费的顾虑,不仅使保险公司对于赔付风险可控,还为其带来了实惠。措施推出以来,平安财险公司在内蒙古受理的交通事故中,因抢救及时,伤者致残率下降3%,人均伤残系数下降1.2%,车险理赔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10%、诉讼率下降20%,人伤案件成本得到有效降低。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已与21家保险公司签约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服务,已累计快速支付606笔共计1860余万元保险赔款,为610余名交通事故伤者及时支付了抢救、医疗费用,显著降低了交通事故致残、致死率,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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