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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辆催促按喇叭 车号即刻被电子眼记录

2017-07-12 14:52:54 法制晚报 作者:谢璐 点击量:31253
  【中国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车水马龙的城市生活,喧嚣是一种常态。各种各样的噪音污染,已成社会公害。其中,机动车乱鸣笛,既是普遍的驾驶陋习,也贡献了很大比例的噪音污染,夜间乱鸣笛更是尤为可恶。相比在红绿灯路口的规规矩矩,乱鸣笛听得见却看不见,缺少制约的驾驶员因此颇为肆无忌惮,一直是交通治理难题。
 
图中画圈处为麦克风阵列声呐采集系统
 
  乱鸣笛将被电子眼抓拍,并直接记录进违法系统处罚100元,车牌号还将现场曝光……本市新型交通电子眼——城市道路违法鸣笛抓拍系统上岗,试行一周后将正式开始非现场处罚。
 
  近日,有细心的市民发现,在东城区校尉胡同(即北京协和医院西门)多了一块写有“电子警察监管(违法鸣笛)”的黄色显示屏,一次显示三排车牌号,并不时变换新的车牌号码。如果有车辆在禁止鸣笛处按了喇叭,那这辆车的车牌号就极有可能出现在这个屏幕上。
 
  现场情况   车辆催促按喇叭  车号即刻记录在黄牌子上
 
  今天上午10时许,来到协和医院西门处,这一新型电子眼“身穿”黄衣竖立在路口东北角,一块黄色的牌子上写有“电子警察监管(违法鸣笛)”,文字下面还有三个实时滚动的车牌号。
 
  看到,由于该路口没有红绿灯,行人一般都会在车少时见缝插针穿过路口,虽然大多数车辆都会主动减速避让,但也有个别车辆会按喇叭催促。如一辆出租车在此上客,可能车身不够靠路边,后面一辆京Q字头的车辆按了声喇叭催促,随即在黄牌子上看到了该车车号。
 
  另外,在协和医院西门看到,由于该地正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也较多,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突然“窜”出,途经车辆也不能按下喇叭提示吗?
 
  对此,市交管局科信处副处长李剑锋表示,由于地处协和医院需要安静的环境,该路段属禁止鸣笛路段,如遇突发情况,车辆驾驶人应采取主动刹车、停车的避让方式,而不是鸣笛。
 
  工作原理   用声呐对声音识别采集  再通过电子眼抓拍
 
  “它的工作原理是先通过声呐采集系统对声音识别采集,再通过电子抓拍系统抓拍,后实时呈现在电子屏提示系统。”市交管部门科信处相关负责人这样介绍,该系统主要由麦克风阵列声呐采集系统、7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电子屏提示系统构成,乱按喇叭2秒车牌将被抓拍。
 
  据悉,该系统声音采集非常,能够达到厘米级,这主要归功于它先进的声呐采集系统。据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声呐采集系统,对于喇叭声音的采集十分,可达厘米级别,即使是车辆并排行驶,也能识别出哪条车道的机动车按了喇叭,甚至能判断出是车辆哪个部位发出的声音。
 
  同时了解到,这套系统可将机动车喇叭声与电动车喇叭声、车辆行驶声、刹车声、轰鸣声等噪声区分,不会存在误判。
 
  处罚标准   罚款100元不记分  一周后正式实施
 
  按照《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十四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因违法鸣笛被该电子眼抓拍后将直接录入违法系统,处100元罚款。不过,目前该系统还处于试用期,对违法鸣笛行为以教育为主,一周后将进行正式处罚。
 
  据悉,下一步,本市还将在一些学校、医院等重点路段增设违法鸣笛抓拍系统。同时交管部门还正在研发抓拍更灵活的车载、手持设备,进一步加大对乱鸣笛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了解到,目前,一些司机堵车时还会按喇叭催促,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处100元罚款。
 
  相关新闻   2007年起五环路(含)以内 机动车禁鸣
 
  1983年10月1日起,东西长安街等15条大街为禁止鸣笛街道,并规定北京市的机动车在年底前一律改用低噪声喇叭(不超过105分贝),逾期未改换的不准在道路上行驶。这是本市次规定禁止鸣笛。
 
  自2001年7月1日起,北京就已经将机动车“禁鸣”范围从三环扩大至四环范围以内;而从2007年4月15日起,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范围进一步从四环以内扩展至五环路(含)以内,违法使用喇叭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但是,取证难一直是民警在路面实际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原标题 新型电子眼上岗 抓拍乱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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