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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三项农业物联网平台地方标准

2017-02-21 09:32:03 大众网 点击量:37910
  【中国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近年来,我国农业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期,农业物联网将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也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的机遇。利用智能化信息管理技术发展现代农业已成为当今各个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热点之一。
 
  20日下午,山东省联合省农业厅召开农业物联网平台地方标准信息发布会,发布实施《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代码集》、《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元》、《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采集规范》等3项农业物联网领域山东地方标准。
 

山东省联合省农业厅召开农业物联网平台地方标准信息发布会
 
  山东省张健副局长、省标准化郭大雷处长,省农业厅林国华副厅长、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学太处长,省农业信息中心、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笔者了解到,该系列标准内容涵盖基础代码集、数据元和基础数据采集规范。其中,《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代码集》标准对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信息的分类与编码进行了规范,标准共规定了4项农业物联网平台公共代码和10项业务代码。
 
  《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元》地方标准对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元”进行了规范,包括农业物联网相关的基地、场景、设备和采集等4类公共“数据元”以及粮食类作物、果树、食用菌、蔬菜、病虫情况等5类业务“数据元”。
 
  《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采集规范》地方标准规定了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的采集要求,包括数据采集方式、采集过程、采集内容等。采集内容包括风速、空气湿湿度、土壤pH、溶解氧浓度、小麦、玉米、果树、蔬菜、食用菌、病虫害等。标准附录中,还给出了人工采集信息表参考样表。
 
  “我省农业有关主管部门、各地市农业主管部门、农业领域研究机构、农业相关企业等,均可以使用本次发布的标准。”山东省副局长张健说,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农业物联网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农业物联网标准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水平,对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山东省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已具有初步框架。山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李学太表示,下一步,省农业厅将通过统一的标准规范,逐步将目前山东省农业信息化中分散在各业务部门、地区的农业生产、流程、管理、服务等数据整合起来,提高山东省农业领域决策能力,更好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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