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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几大缺陷

2015-06-29 14:33:14 中国安防展览网整理 作者:编辑部 点击量:46408
  【中国安防展览网 智慧城市】日前,国家发布了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了84个2014年度新增试点和13个扩大范围试点城市。加上之前两批的193个城市,截至目前,我国试点智慧城市已近300个。
  
  数量在增加,质量究竟如何?去年,国家发改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就曾对此表示过担忧:“现在中国几百个城市都在做智慧城市,世界上只有中国政府才有这么大魄力,但是一定会做差。”笔者在调研中也发现,推进缓慢已经成为试点通病,按照创建任务书中3~5年的建设周期,今年开始各试点城市将陆续进入验收阶段,只有切中病灶要害,城市才能少走弯路,交出满意的答卷。
  
  一、智慧城市的类型
  
  智慧城市可以分为三大类:
  
  类是以数字科技为中心的科技型智慧城市,强调通过信息通讯技术的广泛充分应用,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它较多地是关注科学技术的应用。因此,这种智慧城市主要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强调物质世界的“真”的智慧。
  
  第二类是以管理服务为中心的管理型智慧城市,强调以技术实现更的城市管理,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服务政府为目的。这种智慧城市主要强调政府管理在“真”的基础上获得“善”的智慧。
  
  第三类是以人文科学为基础的人文型智慧城市。人文型智慧城市强调提升城市的人文关怀和文化精神,是以城市居民为主体,强调居民体验,实现居民满意幸福。这种智慧城市主要强调在“真”和“善”的基础上获得的城市生活之“美”。目前,当代社会关心也是需要的就是人文型智慧城市。
  
  二、先申报后规划存弊端
  
  专家表示,制定一个完整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大概需要4~6个月的时间。而纵观三批智慧城市的申报过程,从下发申报通知到申报截止,这期间留给城市的时间并不充裕:首批试点的申报时间为40天,第二批为59天,第三批为40天。要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至少4个月的工作量,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是不可能的。智慧城市虽然与信息化部门的业务有一定交叉,但大部分内容还是比较陌生的。于是很多城市选择了向规划类企业购买服务,委托他们进行规划。
  
  然而这些专业的企业就真的能游刃有余吗?住建部一位主管领导曾在一次内部试点培训会上指出,首批智慧城市试点申报时,存在多个城市申报材料相同的情况,有的城市的申报材料上甚至写着其他城市的名字。这当中折射出来的问题显而易见,部分企业制定规划时并没有进行实地调研,而是想当然地胡编乱造,甚至一稿多用,骗取服务费。另外,城市为了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不但对企业的此类做法听之任之,甚至还省掉了验收环节,结果反倒弄巧成拙,得不偿失。另外一个顾虑是,现在很多规划类企业都有自己的产业合作伙伴,而不是从实际去考量和规划,上了很多不必要的项目。
  
  “先申报后规划”的另一个弊病就是规划久拖不“制”。山东威海市经信委一位负责人坦言,当前威海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的主要的问题就是规划和顶层设计的缺失。“顶层设计我们实际上是有的,但一直没有形成文字。理想状态下我们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指导纲领,但是考虑到智慧城市是个新概念,涉及的面比较广,我们对它的把握也不是很全面很深入,所以并不敢轻易地去编制规划,也不确定是否能做好。”
  
  三、职权交叉试点难自主
  
  纵观三批智慧城市试点,这当中既有地级市、县级市,也有城区、开发区、镇等行政区域。从前期计划来看,开放地选取试点不仅有助于城市和城区灵活地运用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和理念,也可以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分块创建智慧城市,并在统一的框架下进行整合。
  
  然而,*,智慧城市良好发展的先决条件是“一把手工程”,所谓的“一把手”即能够协调各部门人员、调配各部门资源的城市领导,这样才能避免条块分割、难以整合的问题。但对于自主权较低的区级政府而言,其绝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接受上级部门也就是市政府的监管和指导,在试点创建过程中无权随意调动各单位,也难以形成有效合力进行统一协调,更无法达到分块创建的目的。
  
  以山西大同市城区为例,作为大同市政府的所在地,大同市城区政府与大同市政府的职权在此互相交织,城区政府在调动各单位资源时就会异常困难。“城区政府甚至连个井盖都调动不了,因为它归市政府管理,我们没有这个权限。”大同市城区政府数字化中心相关人员说。
  
  四、商业模式有缺陷难逃融资困局
  
  “搞智慧城市建设是件很烧钱的事。”一位试点城市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道,“从今天的发展趋势来看,智慧城市的创建需要多元化的渠道来筹集资金,仅依靠财政是很难解决的。从城市的长远发展看,无论是添置设备、整合数据、统一端口还是选择购买服务、融资租赁等,都将是一笔很大的投入。”笔者认为,即使是在PPP等创新融资模式被大规模推广的今天,资金依然是地方政府在创建智慧城市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智慧城市的创建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政府投资,这些投资主要集中于智慧城市相关的基础设施方面;二是企业投资,鼓励其在多个领域参与地方城市建设,PPP模式就是典型案例;三是金融机构贷款,2013年国开行宣布在“十二五”后的3年内,提供不低于800亿元的投融资额度支持中国智慧城市建设。
  
  从表面上来看,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可以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建设智慧城市的资金问题,然而其可行性却在笔者调研中变得愈发模糊。并且,从信息化角度来看,无论是后台数据机房的建设,还是各部门数据的整合,或多或少都会涉及信息安全与保密问题,这也是大部分企业难以参与其中的原因之一。
  
  即便有了政策支持,一些纯公益类或回报周期过长的项目依然很难吸引企业,并且多数城市在申报试点时没有对融资模式进行详尽规划。一位参与过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评审的投融资专家告诉笔者,融资模式考虑周全了,也难保在申报过程中不会突发变数。
  
  后一条资金渠道——贷款,似乎也没有完全满足地方城市的需求。笔者从国开行了解到,只有少数试点城市申请到了智慧城市的专项贷款。一方面地方政府着急用钱,另一方面国开行有钱却贷不出去,原因何在?“国开行所提供的800亿元贷款属于低息贷款,低息也就意味着更高的门槛和更严格的审查过程,对项目情况、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偿还能力等条目的要求较高,多数城市无法达标,只能转而寻求其他融资方式。”一位智慧城市研究专家表示。此外,过多贷款隐藏的债务风险也是地方政府没有采取大规模贷款创建智慧城市的重要原因。(文章参考学习时报,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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