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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投3400万购置消防车及个人防护装备

2012-02-14 10:50:26 福建龙岩消防支队 点击量:1988
  2月13日,福建龙岩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龙岩市消防支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精神,预计投入3400万元购置13辆消防车及一批个人防护装备,进一步促进全市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消防部队整体作战能力。
  
  随着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任务日益加剧,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大力提升部队整体战斗力迫在眉睫。龙岩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龙岩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和龙岩市政府《关于下达龙岩市2011-2013年消防车辆购置目标责任书的通知》要求,结合灭火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将新购各类消防车13辆投入消防执勤战备中。其中支队将购置进口压缩空气泡沫车、照明消防车各1辆,新罗大队购置大功率抢险救援车1辆,漳平大队购置国产压缩空气泡沫车、多功能高层供水车各1辆,开发区大队购置18吨大功率水罐车、国产压缩空气泡沫车各1辆,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大队,上杭古田中队购置国产压缩空气泡沫车各1辆。此外,开发区大队东华中队、上杭大队古田中队将按照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器材配备率要达到40%以上。上半年,全市所有消防员18项个人防护装备按照新标准一次性配足配齐。
  
  为切实向车辆装备要战斗力,去年以来,龙岩市消防支队切实以强化车辆装备建设为抓手,促进车辆装备建设优化升级。专门成立了由军政主官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成员挂点督促制度,指导督促基层大队落实车辆装备建设任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推动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下达龙岩市2011-2013年消防车辆购置目标责任状的通知》,将车辆购置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区)政府,并由市政府督察室督促落实。2011年,龙岩市政府讨论通过了分三年时间投入1.5亿元购置30辆消防车的方案,并在年内落实车辆购置经费5000万元购置11辆消防车,有力提升了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打下坚实的装备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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