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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评标室启用电子监控系统

2011-10-10 09:11:28 会宁在线 点击量:1822
  为加强对校内评标现场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各方职责,创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评标环境,保证各项评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文件中,有关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精神,学校专门建立了4个固定的评标室,并配备了电子监控系统。目前校内各评标室电子监控系统已安装完成,10月8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设计,评标室电子监控系统启用后,各评标现场将全过程被电子监控并录音、录像,保留备份以备查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评标开始前,评标工作人员要提醒所有参与评标的人员应将手机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评标过程中严禁接听、拨打手机,或实施其它与评标无关的行为。电子监控室在监控过程中发现评标现场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及时通知现场监督人员予以制止。监控录像资料将定期刻录存档。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充分认识电子监控措施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我校采购和招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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