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资讯

智慧城市网 > 资讯 > 企业关注 > 正文

无人机监管模式知多少?实名登记“蒙混过关”难

2017-11-22 18:29:18 南方都市报 点击量:35771
  【中国安防展览网 企业关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实施已经近6个月,我们注意到,这一系统也在逐渐完善,乱填身份“蒙混过关”已变得越来越难。尽管无人机监管责任到人迈出了步,一些业内专家向我们强调,仅有实名登记、电子围栏等官方现有手段进行监管是不够的,无人机监管责任到人还需要更多技术手段配合。
 
  实名登记系统修复漏洞
 
  6月1日起,根据中国民航局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个人购买的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含250克)以上的无人机,须在8月31日之前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实名登记。
 
  在中国民航局召开的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副司长王京玲披露,截至6月12日,在民航局的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注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已经达到4 。5万架,但有少数的无人机用户没有正确填写个人信息。
 
  实际上,实名登记系统在初推出之时,受到了不少诟病,被提及多的是系统本身,“名字随便写,*号码乱填,都可以通过”。专业航拍摄影师小余对我们表示,这种用户体验实在尴尬。
 
  8月9日,我们进入系统实测,尝试在各类信息栏随便填写随机的无人机编号和符合格式要求的个人*号,结果显示认证都通过。
 
  当时,民航局适航司无人机系统技术支持方向我们作出回应称,无人机登记系统只对字符的类型和位数进行校验,还没有与公安部网络对接进行有效性验证,具体仍在与公安部门沟通。
 
  很快,系统中的这一漏洞被修复了。8月30日,我们尝试登录实名登记系统,发现乱填写的*号和无人机序号会被提示填写错误。
 
  个人隐私保护存在隐患
 
  然而,我们发现,系统上仍存在其他漏洞,可能对无人机监管产生影响。记者发现,填写的姓名和*上的名字不对应的情况下,审核仍能顺利通过。
 
  此外,记者在填写无人机序号时发现,除了型号的文字外,并没有要求上传其他验证内容。以大疆型号的无人机为例,同款式的序列码格式相似,因此把已知的序列码稍加修改,就可以通过申请。此前,有飞友反映自己的无人机显示已被注册,很可能出自此种状况。
 
  不仅如此,系统对无人机序号及其对应的无人机机型似乎没有分辨能力。我们把一串相同的无人机序号标记为不同的生产商,竟然都能通过。这样的实名登记结果,使得无人机监管效果大大打了折扣。
 
  在实名登记后,系统会生成一个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以了解到机主的个人信息。然而我们发现,对于已经注销的无人机,扫描二维码后依然出现个人信息,没有提醒无人机已被注销。在个人隐私的保护、无人机信息的更新方面都存在隐患。
 
  “经检测,您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的*信息有误,请您在一周内登录系统修改您的*信息,以免影响您对无人机的使用。”11月11日,我们收到一封回复邮件。
 
  监管关键在于落实到人
 
  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逐渐完善,4.5万以上无人机登记在案,为无人机监管责任到人迈出了步。
 
  但不少专家向我们强调,仅有实名登记、电子围栏等官方现有手段进行监管是不够的。实名登记的好处在于事前对无人机持有者基本信息进行备案,事故发生后可以将责任落实到人。但是,目前的实名登记模式是要求消费者自行上传数据,针对自制无人机、改装无人机和故意使用无人机进行非法活动的消费者来说,实名登记、电子围栏这类监管手段“形同虚设”。
 
  中国航空学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委会委员、浙江省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管委会主任助理郭伟告诉我们:“实名登记并不能完全做到责任监管,说白了还是管‘听话’的设备。”
 
  郭伟指出,“所有的监管终一定要落实到人,否则就是无效的”。他解释道,针对设备的监管是避重就轻式的监管,无人机经过技术改造后能突破这个电子围栏,关了也没用,所以所有的监管一定要落实到人,因为只有人才能承担责任,设备承担不了责任。
 
  公安方面专家也告诉我们,一架无人机的成本并不高,如果对无人机采取物理摧毁的模式,监管成本太高。因而,更建议配备可以定位飞手的手持设备,重点在于管人而非管理机器。
 
  链接  无人机监管模式知多少
 
  我们了解到,就无人机监管难的情况,不少研究院、公司等也提出了一些监管手段。但这些监管手段或多或少还存在需要完善的问题。
 
  电子识别码
 
  一种手段是在飞控模块打上电子识别码,在无人机销售时即进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做到“人机对应”,解决实名登记玩家自主性不足问题。但是,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无人机标准,所以飞控模块等无人机零件的生产源并不清晰,难以统一监管。
 
  今年以来,工信部下发《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全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情况,为后续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提供依据。此后在《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99号建议的答复》中,工信部透露正在推动建立“中国无人机产业创新联盟”,构建健康的产业生态,促进无人机制造业健康规范发展。
 
  网络卫星定位
 
  还有一种模式是通过公共网络、卫星传输的方式,读取无人机的经纬度、速度等数据并传送到后台系统进行监管。技术专家告诉我们,GPS信号由于当地地形地貌不稳定,有可能被破解,导致无人机突破电子围栏限制,因而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上面的突破。
 
  5G技术
 
  据了解,利用5G技术进行监管也是目前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
 
  今年10月,华为对无人机监管提出新模式。据报道,华为无线应用场景实验室(Wireless X Labs)与中国移动5G联合创新中心等共同设立全国“低空数字化应用创新基地”,并提出了基于蜂窝联网的无人机监管设想。
 
  华为方面向我们透露,通过蜂窝联网的无人机监管程序内置在无人机飞控系统中,与飞控系统紧耦合。如果飞控系统检测不到通信模块,则会采取必要的手段限制无人机的飞行。
 
  尽管技术前景可观,华为方面也坦言,利用蜂窝联网无人机监管是一套完整的方案和系统,需要工信部、民航局等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电信运营商、电信设备厂商、无人机管理平台、无人机厂商的多方合作。
 
  探测打击
 
  还有一种常用的技术监管模式是对无人机进行探测打击,即通过对无人机的探测,比对身份信息,终迫使违法、违规无人机降落。
 
  院士无人机实验室代表景小平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目前反无人机手段主要分为电磁干扰、声波干扰、物理摧毁三大手段。电磁干扰成本不高携带便利,缺点是不能自主检测,需要人工配合;声波干扰难度大成本高且尚处于理论阶段;而物理摧毁自带传感器,击落无人机速度快,且适应环境性强,不过成本很高只适合军用。

声明:凡来源标明“智慧城市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有未标明来源为“智慧城市网”的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智慧城市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内容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资讯视频会议协会

咨询中心

服务咨询QQ交谈

在线客服QQ交谈

媒体合作QQ交谈

展会合作QQ交谈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