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丹灶派出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ZCG201661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像识别视频监控租赁服务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2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人像识别视频监控租赁服务费 5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明细”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如投标人在广东省外获得《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的,则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资料。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的,则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 9 时 30 分(注:当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洽谈室(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 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九、开标时间2017年1月12日9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洽谈室(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 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9日。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丹灶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冯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马小姐、许小姐
(三)采购监督: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麦小姐
十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十四、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回传《投标确认函》形式告知我司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