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对 校园监控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26-201711-dq13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校园监控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33,71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编号:GZQS1701HG11029Z
2、采购内容:校园监控设备。
3、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及有关规定,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库”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的“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6、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现场报名)。
6、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6日 至 2017年12月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姚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
(三)采购人: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地址:德庆县高良镇圩镇
联系人:姚焕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