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政法委员会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3-201710-D201027001006-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政法委员会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9,992.26
四、采购数量: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高限价: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人民币1079992.26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ZH04ZC06
3. 采购项目品目: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反走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1批。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为:方世杰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24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建基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丁灵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三)采购人: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政法委员会地址:井岸镇朝福路139号
联系人:吴社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