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沽源县电子警察及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1210010001
项目联系人:董杰
采购人:沽源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
代理机构:张家口正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怀来县沙城镇府前东街
预算金额:3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段:营业范围含交通设施相关内容;第二标段:营业范围包含安防工程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单位2017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纳税回执); (6)投标单位2017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纳税回执); (7)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8)第二标段: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
采购数量: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JKZX-2017-G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