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XHTR-2016-1103
3、项目序列号:无
4、项目联系人:杨正文
5、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
(2)采购数量:1
(3)采购预算:1,927,17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4.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4.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15 天(日历天)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松桃县公安局下辖派出所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7.1 根据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7.2 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投标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2、提供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副本;2.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加盖鲜章,逾时报名不再受理)。
8、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1-17 09:00:00至2017-01-26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松桃县七星广场正对面三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02-16 15:0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2-16 15:00:00
11、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松桃县七星广场正对面三楼) 开标室
12、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1-17 09:00:00至2017-02-15 17: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特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松桃县支行
帐 号:20352222900100000099651
13、PPP项目:否
14、采购人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松桃县七星大道
项目联系人: 杨正文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花果园国际中心3号楼A座12楼
项目联系人: 罗应梅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