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室内土建、装饰、消防、喷洒、采暖、电气等消防改造工程,电机房、室外管网等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1.14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可查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职工,无在建工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7年1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领取采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将下列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大连瑞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庄河市新华街道泰昌路3号)进行报名(因投标人报名资料中无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项目投标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7年1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代理采购机构将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13 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黑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董天刚
代理采购机构:大连瑞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新华街道
项目联系人: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