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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设备竞争性谈判
公告日期:
2016-12-07
截止日期:
2016-12-16
所属行业:
智慧基建【通信网络|智慧终端】/监控摄像头/电子眼
所在地区:
河北秦皇岛市
详细内容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3120070004
  
  项目联系人:尹会会
  
  采购人: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代理机构: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需为在国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为专业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需提供前三个月(或上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国、地税),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需提供安防资质证书注:如上资质文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我中心留存)。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投标人需于2016年12月15日16:00时前从投标人账户转账(电汇)到我中心账户(款项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电子警察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尹会会
联系电话 0335-668851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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