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浦江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1、视频监控前端系统:1.0项,预算金额:477.8万元;
2、视频监控存储系统:1.0项,预算金额:254.3万元;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视频监控前端项目(包一):注册资金2000万及以上,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格的运营商(投标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书原件)
3、视频监控存储项目(包二):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在预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和建议,预公告期:2016年4月28日至5月3日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可先通过传真,再将原件寄至本中心)。
招标单位 |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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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黄女士、朱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9-88088931 |
联系传真 | 0579-88088931 |
联系地址 |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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